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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一哄而入的方式值得推敲

时间:2021-08-16 作者: 湖南诚轩 点击:

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5日发布《通知》后,2013年1月28日,第一批90个试点城市名单公布。本着开放原则,住建部继续组织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也于2013年6月展开。“但从下面调研的情况看,一哄而入的方式目前看起来值得推敲”,赛迪世纪智慧城市咨询中心高级咨询师张雪蛟指出,智慧城市试点需“宽进严出”。
不同于以往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有选择性的试点方式,此次住建部组织的智慧城市试点工作面向全国所有设市的城市、区、镇。这意味着一个城市的市、区(县)、镇可以同时申报智慧城市试点,而且还可以以“市——区”、“区——镇”联合体名义进行申报。这意味着此次国家级试点的申报主体范围更加广泛,但申报门槛并不高,为一些实力不足的地方政府提供了加入国家队的良好机会。但是,并不是所有申报成功的城市都能在创建期结束时被评为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必须要有良好的保障,切实开展建设工作,实现申报试点时预设的目标才能完成年度考核,通过评审。宽进严出,本次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已成为全国范围内智慧城市建设的新动力。

具体而言,首先,申报主体范围广,资金保障要求高。在《通知》下发的同时配套下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周期长、投入资金量大的特点,住建部在《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要求申报试点的单位要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比如将智慧城市建设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与此同时,住建部联合国家开发银行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提供总额为800亿元的优惠贷款。

第二是申报工作专业性强,技术领先难度大。此次智慧城市申报工作,要求申报的城市要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制,根据《指标体系》制定本地的建设目标,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的项目涉及到试点城市的多个部门。要提出可考核、可实现的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必须对现有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各类项目进行统筹、重组成智慧城市的总体框架,并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编制出体系化的申报材料。这项工作的专业性很高,需要组织经验丰富、专业程度高的部门与团队负责。同时,智慧城市是最新的智慧城市管理、运行、发展的新模式,涉及到许多新兴概念和高新技术的创新融合,各个申报城市为了突出自己的特色与先进性,必然会更多地采用先进技术与创新方案,这一方面提高了申报城市的专业化要求,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城市突出自身特色与技术先进性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