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范围:7中心城区违禁:一律罚500元
市委办公厅昨天(3月25日)宣布,即日起至12月底,我市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7个中心城区开展红白喜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2006年,我市实施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政策,除春节期间,其他时段禁止单位、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但是,市民在城区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却屡禁不止,尤其遇到红白喜事,不少市民仍选择以传统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产生巨大的爆炸声及烟雾,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去年12月,市政协委员王建军写信给市领导,历数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扰民之事。一些市民办丧事常在凌晨四五点钟出殡时燃放鞭炮,这个时间正是人们熟睡的时候,噼里啪啦的声音将人们从梦中惊醒,一整天的心情都搞坏了。一家违禁,周围成百上千户人家要陪着受罪……他建议我市下决心禁止这种旧习。
王建军的信引起了市领导的重视。今年3月,我市成立了由市、区、机关领导组成的红白喜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公安局牵头的执法整治专班、由市委办公厅、市治庸办牵头的监督检查专班。
昨天召开的工作部署会上,领导小组要求相关单位对违禁者动真格。即日起,各单位组织专人在相关时段、地段巡查,警方启动视频监控系统倒查偷偷燃放者,违者将依法处以500元罚款,不听劝阻者将给予行政拘留。
党政机关单位人员要带头遵守禁令,对于不愿管、不敢管导致辖区出现大面积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