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防从业单位:
为了方便各技防从业单位学习和执行安防行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以及公安有关规定,提高本市技防工程的质量,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在市公安局技防办的支持下汇编了以下标准:
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2、《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05);
3、《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2-2005);
4、《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31/294-2003);
5、《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象机通用技术要求》(DB31/295-2003)
6、《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DB31/321-2004)
7、《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DB31/329.1 -2005)
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DB31/329.2-2005)
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DB31/329.3-2005)
10、《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DB31/329.4-2005)
11、《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5部分:电力系统》(DB31/329.5-2005)
12、《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DB31/329.6-2006)
13、《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DB31/329.7-2007)
14、《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DB31/329.8-2007)
请需要《2007安全防范技术文件汇编》的单位即与协会联系。
联系地址:上海市常德路1256号七楼;
联系电话:021-62769760-113;
联 系 人:吴小姐。
特此通知。